2020-12-26 00:16:15
第十二屆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
文藝理論和評論類評選細則
根據《獎勵方案》和《實施方案》的要求,制定本細則。
一、評選對象與范圍
1.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是全省文學藝術成果最高獎。本屆評選“泰山文藝獎”文藝理論和評論獎。
2.“泰山文藝獎”文藝理論和評論獎包括文學、戲劇、音樂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、美術、書法、攝影、電影、電視、民間文藝等門類文藝理論和評論作品,兼顧各藝術門類平衡。
3.凡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,由我?。òㄖ醒?、部隊駐魯單位)的個人或集體正式發表和出版的文藝理論和評論論文、著作均可申報參評。作品參評創作時限以首次發表或出版時間為準。
4.已獲省級以上社會科學類獎勵的作品不再參加評選。
二、參評條件與標準
1.參評作品應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,思想內涵深刻,對解決文學藝術領域重要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;
2.須圍繞重大文藝思潮、文藝動態、重點文藝作品、重大文藝項目和活動進行深刻的闡釋、評述和宣傳,對推動文藝創作實踐、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具有較強引導力。
3.聚焦現實題材創作評論引導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抵制低俗庸俗媚俗,追求思想品位文化格調審美水準,為時代立論,為人民禮贊。
4.參評作品需在本藝術門類產生較大影響。
三、獎項設置數額及獎金
一等獎2名,獎金各5萬元;二等獎3名,獎金各3萬元;三等獎5名,獎金各1萬元。
四、組織機構
成立“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文藝理論和評論類初評小組”負責初評工作。初評小組由5-7位專家組成,設組長1名,副組長1名,成員3-5名。組長由省外聘請專家擔任,負責領導本藝術門類初評工作;副組長由評委會辦公室在文藝理論和評論領域內選任,負責初評工作的組織協調;成員從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評審專家庫中抽選聘任。
五、申報程序與名額分配
報送作品須經各市和有關大企業文聯、省直單位(廳局級)、省屬高等院校及駐魯部隊機關政治工作部門按分配名額推選,由推薦及主管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后報送。各市、各單位推薦作品限定5件(同一門類作品不超過2件)。不接受個人直接報送作品。
六、報送要求
(一)申報材料
1.各申報單位和個人按照參評有關規定填寫《第十二屆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(文藝理論和評論)類作品申報表》(一式3份)。
2.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3份(推薦單位蓋章)。
3.著作需報原件5部;文藝評論、論文需報原件1份,復印件一式7份。
(二)申報時間
各單位須于2021年1月31日前將申報所需材料報送省文藝創作研究院。
七、初評程序與方法
第十二屆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文藝理論和評論類初評小組根據評選細則規定,對各單位報送的參評作品進行認真、嚴格、規范的評審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初步評選出一、二、三等獎的作品成果,報評委會辦公室評議審核后,提交省評選委員會終評。
獎項管理
1.根據《獎勵方案》規定,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由省委宣傳部、省文聯、省作協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廣播電視局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等單位聯合表彰,由省評選委員會代表省委、省政府頒獎。獲“泰山文藝獎”的所有獎項,均可作為業績考核和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。
2.獲獎作品及相關資料收入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檔案庫,由省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。
3.本細則由山東省“泰山文藝獎”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(文藝理論和評論類材料報送地址:濟南市槐蔭區威海路2766號山東省文聯1316室 郵編:250021 聯系人:云門張巖?高曉艷?電話:0531—68978575)